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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2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公开制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校务公开制度

一、领导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组员: 副校长及各处室主任

2、监督小组

组长: 工会主席

组员: 全体教职工代表小组成员

二、公开的内容

(一)校内公开事项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及思路;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情况;

教职工评先、评优、奖惩的过程、结果;

教职工提拔任用、职称评定、聘任;

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安排、医疗和养老保险金提交情况、教师年金缴纳情况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结果及工程款结算情况;

大宗物资或贵重仪器采购过程、价目、总额;

民主评议教职工、校级领导及校级领导的廉洁自律情况;

其他应公开的事项,如考勤情况、参加评选情况等。

(二) 向社会、家长公开事项:

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

每学期各年级的课程设置、课时计划和教学作息时间安排;

教材及教辅用书征订计划,其他代办收费项目、办法、标准;

师德承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收费公开(含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办法);

各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办法和结果;

新生入学的录取方法、原则;

学籍管理办法和结果公开(含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常规管理和手续);

学费减免及适用条件;

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三、校务公开办事程序

(一) 教师聘任:

校长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聘任方案,根据 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确定聘为何职,并与教职工签订合同,最后将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二)学校人事调整

内部人事调整由校长提出方案,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规定程序征求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批,并报学校人事干部备案。将人事调动情况、党支部和教代会意见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公布。

(三)教师调动

招聘:学校根据教学要求,制定公开选条件,程序等细则,最后经过考核,择优录用。结果予以公布。

(四)招生

学校根据教育局核准跨区招收其家庭经济能承受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通过网上报名平台——“杨浦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报名,由面老师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互动式考察评估,录取标准为品学兼优。招生名单予以公布

(五)业务考核

每学年对教师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根据德职勤等进行全面考核程序为 教师自评,组内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考评,考核等次分优职、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束予以公布。

(六)职称评审

学校根据教育局计划,组织教师依照有关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并进行民主测评,最后学校考核小组进行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推荐对象报上考核批准。结果予以公布。

(七)评先评优

先由学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同时将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予以公布,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组员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制定评选方案,然后由学科组或年级组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由教职员工进行民主评议,考核小组再综合评议,最终产生先进的人选。考核评审组将评定程序、教职工工作实绩、评审小组意见和最终结果予以公布。

(八)休(转)学:

休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休学申请表由教导主任负责填妥有关栏目,附上申请报告,医疗证明,学籍卡,经上级批准后方可执行。学生在毕业学年最后一学期内,原则上不予休学。严禁通过休学途径搞变相留级。

转学: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到学校办理手续,转入学生,必须到学校办理手续,在转学证书、义务教育卡等齐全的情况下,转入学校方可注册入学。

(九)财务财产:

1.财物审批。实行校长审批制度,凭证先由负责人审核,然后由校长审批。各种原始凭证应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并在凭证上注明用途、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等。

2.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经费由校长决定;2万元~10万元经校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3.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收费规定,收费项目、金额向社会公开,做到亮牌收费, 严禁乱收费。

4.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收入一律上介财物账户,经费使用及使用比例,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保证经费使用足额到位,往来款项使用情况,每学期结束前应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公开。

5.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统一由总务处购置、发放、登记、设备添置及维修及时向总务处报批总务处负责固定资产登记、购置固定资产和多媒体专控产品要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统一采购。

6.请假福利发放,坚持事先请假原则,请假期间学校福利是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扣发。

四、校务公开主要形式

会议形式、公文形式、校园网(公布在内网或外网视公开内容而定)、公栏等视听形式。

五、办事纪律

l 、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 、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 、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4 、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照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 、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参赌、体罚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6 、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7 、推行首问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诱。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投诉(电话: 021-55232685),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如对学校的处理不满的,可向上级投诉,受理后,一般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兰生复旦中学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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