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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家校共建协会章程

一、宗旨:
教育事业是以人的培养和训练为对象的事业。从时间上讲要着眼于未来,从空间上讲要着眼于世界,从教育内容和任务上讲,要着眼于人的素质的现代化。要实现这“三个面向”的目标,单靠学校一方面的积极性是不够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搞好。为使我校实行开放式办学,拓宽办学思路和渠道,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以适应迈向新世纪的上海对未来人才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民办兰生复旦中学家校共建协会。
二、机构:
家校共建协会是由学生家长和学校代表共同组成。分校和年级两级。年级家校共建代表由各班推荐和协商产生,每班2-3人,每年调整一次,年级组长和分管该年级的学校领导参加,共同组成年级家校共建分会。校级家校共建协会设常委会,由学生家长代表13~15人和学校代表若干人组成,其成员在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会长由学校方委派,副会长由家长代表担任。
三、职能:
1、 帮助学校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支持、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2、 密切联系家长,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学校了解社会对未来人才的需求。
3、 动员家长关心、支持学校开拓办学渠道,为学校创新发展办出特色献计献策。
4、 直接参与学校各项开放性活动,如:主题班会、听课评课、艺术节、运动会等。
5、 对家长搞好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组织家长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推进学习型家庭的建设。
四、活动办法:
由校家校共建协会常委会研究决定。
五、本章程由家校共建协会会议通过生效。
兰生复旦中学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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