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校德育重点攻关项目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上海学校德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授权方: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受托方: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
经专家评审,上海学校德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将 《经验—体悟育德模式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项目编号:2016-dycx-105)课题立项为 2016 年度上海学校德育重点攻关项目。为确保课题研究有序开展,完成预期研究目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第一条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受托方应当提出本课题的研究计划,填写任务书,经委托方同意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任务书、结题书可在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网站德育研究信息栏中下载,网址为:http://www.shdyzx.com)。
第二条 受托方应按下列时间节点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一)受托方应在 2018 年 8 月 31 日之前,按要求基本完成课题研究,向委托方提交课题初步成果。
(二)在委托方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评审意见之后的一个月内,受托方应及时完成课题修改工作、提交课题最终成果。
第三条 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是否按照预定进度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第四条 受托方提交的课题成果须包含结题书、课题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最终成果应当以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数据的形式向委托方提供(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deyuchuangxinketi@163.com)。
第五条 受托方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受托方应对研究成果真实性负责,遵守学术规范,坚持研究成果原创性,坚决杜绝抄袭他人成果。
(二)在理论学术方面,以研究、借鉴国内外有关观点和成果为基础,达到比较科学、相对超前的要求,揭示事物的发展规律、趋势及相互关系,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三)在实践操作方面,对该领域实践中的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等有比较准确而全面的阐述;所提的分析与解决方案,具有实效性和适度超前性。
第六条 本课题的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 50000 元)。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签定后,委托方将在收到收据或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总额。
第七条 受托方课题经费的使用由课题组组长支配,接受委托方的监管。
第八条 课题结题时,课题受托方须自行聘请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思政等领域专家撰写鉴定意见。
第九条 以年度为单位,所有课题汇总后,委托方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课题成果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原则上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三类。评审未通过的课题,委托方将及时反馈给受托方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为一个月;若一个月后没按时提交修改成果或修改后的课题成果仍未通过复评,则做撤项处理。
第十条 对无故延期和终止的课题,委托方将作撤项处理,并通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第十一条 委托方与受托方共同享有研究成果。受托方公开发表的与委托课题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上海学校德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成果(课题编号为***)”字样。
第十二条 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如违反协议约定的,分别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延迟支付课题经费的,受托方可以终止课题研究,并要求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已开展工作的相应费用。
(二)受托方违反协议约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延迟提交课题成果情况或提交的课题成果经委托方初审或者专家评审未通过,委托方可以终止委托协议,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支付的费用。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上海学校德育创新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授权方: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
授权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受托方所在单位(盖章):
课题负责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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