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第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的要求,特制订《兰生复旦中学校园欺凌工作管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校园欺凌一般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1、 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2、 治理范围:
在校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3、 领导小组:
组 长:徐锦明
副组长:王建峰
成 员:林忠琪、张言磊、包宇君
4、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 开展教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加强预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 及时处理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一旦有发现欺凌现象,要及时处理与汇报上级领导,如果情况紧急可向当日的总值班老师汇报,总值班老师可全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 监督指导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 班主任责任
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够及时把握住学生的动态
1)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2) 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兰生复旦中学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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