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作出以下决定:
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组 长:周萍(校长)
副组长:李海静(副校长)
成 员:王建峰(总务主任)、林忠琪(卫生老师)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应接受卫生老师每月一次的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服务育人”为目的,坚持优质为师生服务,讲究职业道德,为学生提供健康、卫生、营养、可口的午餐。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等。
四、每天严格按照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验收配送食品,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卫生老师每日检查验收食品及食堂卫生工作。
五、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学生用餐场所的卫生要随时打扫,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干燥、每天消毒,不留死角。
六、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七、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八、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九、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兰生复旦中学
2019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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