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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复旦中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9/9/30 被浏览次数:631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由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新生入学时,请每位家长填学生以往曾患病及目前身体情况,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教务处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要做好晨检工作。每天早晨各班卫生员对自己班级进行检查,发现有缺席的学生立即向班主任汇报,了解缺席的原因后,马上填好晨检记录表报告卫生老师;卫生老师再对缺勤同学逐一电话给其家长,了解发病的原因、医生对疾病的诊断;有特殊的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每天将全校因病缺勤同学的名单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若在校期间发现同学有身体不适情况,卫生老师立即通知家长,劝其回家就诊;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保健室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校长室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校长室。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保健室、体育组和校长室,保健室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或卫生老师写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6、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组长、德育处和校长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校长室)65886330     德育处)65886331

教导处)55232686     (总务处)6556166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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